被解读政策:
近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发布《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关于服务保障“两区”建设推动新视听改革创新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若干举措》)。现将政策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若干举措》的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两区”)的指示精神,切实以新视听改革创新更好服务保障“两区”建设,自2020年10月以来,北京市广播电视局紧密结合牵头任务和工作实际,多次深入视听园区、企业调研座谈,了解梳理园区、企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提出推动广电领域“两区”建设改革创新15条举措。《若干举措》既有创新措施,也有对成功经验做法的固化升级。《若干举措》广泛征求了相关单位和园区、企业意见,多次研究修改,形成当前文本,并经批准正式发布。《若干举措》的出台,旨在优化环境、惠企便民,推动首都广电领域“两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若干举措》的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15条措施,围绕持续加强首都广电领域“两区”建设,优化营商营文环境,适应企业发展需求,锐意改革突破、创新创优。
一是着力优化政务服务。包括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所在6个行政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范围取消“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核发审批”,电视剧备案公示后无需取得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即可在备案公示有效期内开机拍摄;对7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签一次”、51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签两次”改革;对10种许可证推行电子证照;对5类政务服务事项压减时限和精简材料、对17类政务服务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审批、对守信企业探索试点不需申请、不需材料、不需跑动的“三不”智慧政务新模式等。
二是创新回应企业需求。针对调研中企业提出的政策创新需求,提出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重点支持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重点园区和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对重点网络视听平台优化备案制服务,组织北京重点网络视听平台完成线上登记备案;制定实施优审内容、优选资质、优化服务的措施,推动审查工作提质增效;加强“两区”政策宣传解读等。
三是探索开展先行先试。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适当放宽对在京注册的中方制作机构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的资质要求,取消中方机构须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限制,持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在京注册中方制作机构即可与外方合作制作电视剧。此举率全国广电行业之先。
四是加大支持中外视听合拍项目。包括支持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建设国际影视摄制服务中心;发挥新视听相关基金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外合拍项目申报;鼓励利用保税功能等建设虚拟现实演播设施、拓展影视装备融资租赁业态;加强与银行、文投、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为中外合拍项目提供融资支持等。
五是聚力推动国际交流与合作。包括支持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引进优秀境外影视作品,为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引进的优秀境外影视作品开通作品审核绿色通道,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支持中外企业参加北京新视听展会;精心策划北京优秀影视剧海外展播季,重点推出“视听北京”国际传播品牌等。
六是推进京津冀视听走廊建设和产业集群发展。包括支持中国(北京)高新视听产业园、中国(北京)星光视听产业基地和中国(怀柔)影视产业示范区协同发展,支持东城区、朝阳区和天竺综合保税区等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孵化认定一批“小而美”的市级重点视听园区,编制京津冀视听走廊产业地图等。
七是培育发展视听服务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若干举措》提出: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发展战略,实施智慧广电行动方案,组织认定重点实验室和示范项目,推进北京新视听高质量发展。编制5g 8k新视听产业地图,深化北京新视听工作组协同创新,发布5g视听创新应用典型场景,持续推进视听创新场景试点和成果转化,培育发展视听服务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等。
三、落实《若干举措》的下一步安排
目前,我们正在抓紧制定落实《若干举措》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目标,细化责任,加强调度,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主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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