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北京那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
事项名称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或许可证号 京15654
许可机关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审批处室 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 010-89150035
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那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5ma01nmlu27
法定代表人姓名 苏娜
设定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许可内容(行政许可决定书)
行政许可决定书

京广行许字[2019]  00312019122376号

        申请人:北京那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乡牛王庙村新东坝河路5号一层1294室
        法定代表人:苏娜
        ,申请人依法向我局申请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我局于依法予以受理。经我局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符合《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行政许可条件。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八条之规定,现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1.申请人自即日起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2.请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到我局领取《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2019-12-30
许可决定日期 2019-12-30
许可生效日期 2019-12-30
许可有效期限 2021-03-31
公示日期 2019-12-30
其他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5号院
邮编:101117
联系电话:010-55565513
政务服务热线: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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